Article Detail

精选内容详情与延伸阅读页

聚焦重点内容展示与深度阅读场景,兼顾正文可读性、信息层级与关联推荐,帮助用户更顺畅地完成整篇内容浏览。

如何看待1岁幼儿在公园被上百斤钢板砸中身亡,钢板没固定但父亲曾起跳碰到,谁该为此事担责?仅赔偿30万合理吗?

360直播网页版-足球篮球赛事在线直播 2026-10-29 192 阅读 约 5.5 分钟

谁该为此事担责? 一方面,这个事件的根本原因可能是钢板本身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固定、已移位、数百斤重量的钢板仅平铺在砖墙上,任何轻微外力(甚至自然风力、振动)都可能导致脱落,且亦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故建设方/管理方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具体到本案中,涉案钢板属于“构筑物”的组成部分。景观墙属于人工建造、固定在土地上的构筑物,钢板铺设于墙体上方,属于该构筑物的组成部分。钢板脱落属于典型的“脱落”情形,直接适用上述法条。并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即法律先推定建设方/管理方存在过错,举证责任倒置,建设方必须自行证明其已尽到合理的管理、维护、检修义务,否则就应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建设方恐怕难以证明自己无过错。钢板无固定,且已外凸接近一半,说明长期存在移位隐患或者设计缺陷;现场无安全警示标识,夜间视线差;公园验收投用仅一年多即发生如此严重的设施脱落,说明建设质量或验收环节存在重大缺陷;建设方还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定期检查、维护、消除隐患。故建设方龙泉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该公园的建设单位和管理者,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另一方面,监护人父亲负有近距离看护义务,起跳触碰钢板说明其对周边设施状态关注不足,可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减轻管理方责任。监护人父亲起跳可能属于直接原因,但非主要原因,其触碰只是触发因素诱因,毕竟公园景观墙并非禁止靠近的设施,游客在墙边活动属管理者应预见的正常使用,设施本应承受合理触碰。在公园正常游玩区域,家长通常不会预见景观墙钢板会脱落砸人,这超出了正常人的合理预见范围。而伸手护子是本能救助,也不能评价为过错。因此,父亲的监护过失程度较低,不应承担主要责任。因此,父亲的行为可能构成一般过失或者轻微过失,适用过错相抵原则,可以适当减轻建设方的责任,但减轻比例不应过高。 仅赔偿30万是否合理? 结合以上分析,我觉得如果管理方承担主要责任的话,30万元显然会低于依法应赔的损失基数,肯定是不合理的。 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二十年,浙江近年该指标约7.8万至8.3万元,二十年即156万至166万元;丧葬费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个月计,约5万至7万元;加上抢救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以及死亡案件通常5万至1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总损失大致在170万至185万元,具体数额以浙江省和法院认定为准。 按责任比例折算,30万元只相当于应赔额的两成左右。若管理方承担70%,应赔约120万至130万元;承担80%,约136万至148万元。30万元连最保守情形的一半都不到,更无法覆盖死亡赔偿金这一主要项目。 最后,具体管理方承担多少责任比例,可能会进行鉴定双方的原因力,就这个新闻而言,我个人更倾向于管理方承担主要责任,如果后续家属协商不成,建议家属直接起诉。 给大家找一些类似案例: 孩子在石雕处悬吊玩耍,法院认为虽有外力因素,但根据事发视频及实际情况可以判断动物石雕本身并不牢固,仍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判决管理人承担主要责任。同理,本案中即使父亲有触碰起跳行为,可能也不能免除建设方或者管理方的主要责任。 11岁男孩在小区公共草坪攀爬一尊孔雀石雕,石雕由基座和雕像组成,雕像仅以胶水粘在基座上。男孩攀爬尾部时石雕向其方向倒塌,砸伤左小腿,造成胫骨开放性骨折、肌肉断裂,多次手术。法院认为虽然龙冠旭的攀爬行为是引起其倒塌的直接原因,但主要原因还是由于石孔雀本身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仅系胶水粘连,相当不稳固所致。对应但本新闻,虽然父亲进行了起跳,但归根结底原因是钢板未固定,不稳固所致,故建设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特别

about image

觉得有用?分享给朋友

让更多人看到这篇内容,也让有同样需求的读者更快找到有价值的信息。